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5-05 12:03:01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课程表的严肃性,严格调停课的审批程序,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规定。

一、课程表是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活动的实施安排表,学院在排课时,要综合考虑学院教学资源、课程特点和师生负担能力等因素,因此,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作调整。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调停课审批手续。

1.因课程内容、教室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授课时间、地点。

2.因教师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者。

3.参加不得缺席的集体活动、重要会议或学校安排的外出进修、调研和学习者。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到教务处网主页上下载表格《南开大学本科生教学调课审批表》,填写时同教学办老师确认补课时间和地点。

2.填写好的表需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由教学办老师上报校教务处审批留存。

3.经审批同意后,教学办老师及时将调停课情况通知相关学生。

4.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调停课手续,应及时告知教学办老师,由教学办老师代办手续。

四、凡是未办理手续擅自调停课的,一经督导员或学生反映,核查清楚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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