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聘请教学督导员制度
(2017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对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的监控,强化对教学意识形态的监管,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经济学院特聘请教学督导员、实施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3--4人组成,其工作任务是在教学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1.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进行实地调研与监督,并就把握教学方向、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建议。
2.积极参与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专业建设的评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试卷质量检查等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随堂听课,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与评价,并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和本科教学办公室。
4.每学期每人至少听课10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于新讲课教师的课程要进行督导跟踪,听课不少于3次,并给予必要的面对面评价和指导。
5.参与教学巡视检查和教学文件检查,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和教案等,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动态,以及教风、学风情况。
6.开展教学调研,对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便对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
7.教学办公室负责督导资料的传递、整理、归档工作。
经济学院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