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系领导听课制度
(2017年8月修订)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重视本科教学、关心和支持本科教学是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之一。为了使领导干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科教学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意识形态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达到把握教学方向、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
院、系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委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门。每次听课一节。
二、听课范围
听课范围主要是本学期学院所开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践课),重点是新开设课程和新任课教师课程、外聘教师的课程,并加强对西方经济学课程与政治经济学课程的督导。
三、课程选择与听课方式
每学期开学,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供课表,听课人从中选择听课课程,并经教学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每2-3年一轮,实现本院所开课程监督评价的全覆盖。
听课方式为随堂听课。
四、听课时间
每学期期末考试两周之前。
五、听课要求
1、对课程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引导进行监督。
2、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讲义、实验准备等)。
3、检查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师德和仪表等情况。
4、重点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5、检查学生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
6、深入了解各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7、填写《南开大学本科课程听课评价表》,并于每学期末之前将听课评价表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六、对听课结果的处理
学院教学办公室对本学期听课情况加以统计(以收到听课表为准),并在学院公布,同时将《经济学院本科课程监督评价统计表》提交给校本科教学质量监督评价中心。
学院班子会对听课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