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突出创新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等措施
发布日期:2015-05-11 12:00:00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改革和发展的新时期。党的“十 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 发达的不竭动力。高等学校在培育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 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我校要以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为 目标,树立“一流大学建设要从本科抓起”的教育理念,进一步 增强创新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把创新教育贯穿到每个教学环节 之中。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内涵 提高,培养创新型、研究型人才。
      南开大学具有重视教学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 定《南开大学教学管理改革的九条措施》(1985年)和《南开大 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的九项措施》 (1996年),对强化教学和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 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的精 神,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采取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1.本科教育质量是一个大学品牌的重要标志。一流大学不仅 要有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教学条件、一流的科研成果,而且更重 要的是要培养一流的人才。一流人才的培养要体现在本科生的教 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方面,这是一流大学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尤其 是名牌大学,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更为重要。要进一步转变教育 教学观念,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教学质量的高低和创新 教育成效的好坏,作为评价和衡量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业绩的重 要依据。各院(系)要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及 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重视和保证教育教 学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
2.为了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改变教师重科研、 轻教学的倾向,要将教学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同样对待,教学成 果奖与科技成果奖同样对待,教研论文与科研论文同样对待,教 研项目与科研项目同样对待,教材与专著同样对待。
3.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接见出席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 教学成果奖颁奖大会代表时的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 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制度。明确教 学应当是包括研究型大学在内的所有大学教师的天职。把教师承 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 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要打破系所分割,各研究机构也要承担一 定数量的本科教学任务。鼓励教授、副教授在为本院(系)学生 讲授专业课程的同时,开设公共选修课。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对 于达不到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和在院(系)课程评分位于后5%的 教师,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凡经学生评教、教学督导组打分和 领导听课被认为教学质量差的,责令任课教师限期整改。经整改 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院(系)学术委员会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授课 资格,并酌情扣发岗位津贴。教师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讲 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岗位津贴也要做 降档处理。
4.对实行教授、副教授全员授课制度确有困难的学院和承担 课程确有困难的教师,可以实行“本科教学积分制度”。积分内容 除包括教学工作量外,还包括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带队实习、 指导本科生创新科研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等,但积分 必须高于学校要求的最低教学工作量。
5.建立“教学带头人”制度。学校在教学梯队建设基础上设 立100个教学带头人岗位,争取在五年内进一步完善教学梯队, 形成一支素质更高、教学效果更好的骨干教师队伍。设立“南开 大学教学名师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逐步完善学校、天津市和国 家三级“名师”队伍。凡被评为天津市和国家级名师的,除按规 定给予奖励外,另提供教学研究资金支持,并根据教学工作需要, 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延聘,或者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确定聘任方式。
二、加强教学改革和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根据《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中发〔2004〕16号)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 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南党发〔2005〕16号)的有关精神,深化 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 力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精品课。
7.进一步推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学校每年设立不少于50 万元的专项经费,采取立项方式资助院(系)进行教学研究和教 学改革。从2006年起,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当至少发表 一篇教学教改论文。
8.牢固树立专业建设的品牌意识和特色意识。要加强对新专 业的建设,尽快提高新专业的教学水平。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进行整体规划,精心设计,重点建设。学校在实行专业建设强校 计划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南开特色的本科重点专业,并对重 点专业予以重点扶持和资助。
9.积极推行校级优秀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完善学校、天津市 和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对进入三级精品课程体系的课程,学 校拨专项经费进一步建设。凡被评为学校示范精品课程的,其主 讲人在晋升教授时优先考虑;凡被评为天津市精品课程的,对其 领衔教师在岗位聘任上优先考虑晋升一级津贴等次;凡被评为国 家级精品课程的,除对其领衔教师在岗位聘任上优先考虑晋升一 级津贴等次外,还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对其领衔教师按照有关 规定安排流动岗编制,以解决其延长聘任问题。
10.加大教材建设的力度。每年学校投入不少于80万元的经 费,资助编写高水平系列教材,鼓励编写多媒体教材。教材建设 的重点要面向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要大力锤炼精品教材, 争取在五年内资助、出版50种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配套的精 品教材,并完成建设50门网络课程和引进150种优秀原版教材的 计划。凡被评为精品教材的,学校将予以奖励。
11.学校设立杰出教学奖和教学创新奖,每年交叉评选一次, 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凡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 成绩,并获天津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或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的, 除学校给予配套奖励外,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2.重视实践教学,建设好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提高实验 教学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地位,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管理,突出 实验教学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开拓新的实习基地,鼓 励学生注重理论研究和参与社会实践。
三、以学生为本,激发创新精神
13.积极推进学生学术导师制。各院(系)要专门设立“选 课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使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从二年级起配备学术导师,对学生进行“导心、导向、导学”,努 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此外,要在创新 教育中完善学术导师制,凡所指导的学生在学校科研创新中获得 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 职务。
14.实行优秀本科生提前选修硕士课程制度。为了充分利用 研究型大学的资源,打通本科生高年级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 壁垒,把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过程按照有机的整体进 行设计和考虑,高年级优秀学生可以提前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 成绩合格可以将所修学分转入研究生阶段。
15.积极推进研究型教学,使课堂教学成为学生创新意识和 创新能力培养的主渠道。继续开展学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对 在创新工程中获奖的学生给予物质和学分奖励。积极开辟经费渠 道,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覆盖面,努力使学生创新活动成为提高 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四、强化教学管理,提供质量保障
16.建立校、院二级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学校通 过政策导向、评估导向、监督导向和立项导向等实现宏观管理; 教务处设立质量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教学过程及其结果监控;院 (系)通过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质量 标准,加强质量监控力度,从严治教。
17.努力做到教学经费逐年增长。要大幅度增加实践教学专 项经费,解决实践教学经费长期不足的问题。为了保证学校下拨 的教学经费足额用于教学,在坚持财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主管 教学的副院长(主任)要对教学经费有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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