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仪器设备购置流程的说明
经济学院教师或单位购置仪器设备的流程包括三个环节,即学院审批、学校审批和采购与入库。
第一环节:学院审批
第1步: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填写《经济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标明拟购置设备的名称、规格或型号、用途,并请主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
第2步:持《经济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请实验中心分管院长审批,确定设备调剂或设备购置。如果实验中心分管院长批准设备购置,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填写《经济学院经费申请表》。
第3步:持《经济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和《经济学院经费申请表》请学院院长审批。
第二环节:学校审批
学校审批程序依设备金额及设备种类而有所不同。
1.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800元至10万元的设备、软件。
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到学校设备处采购供应科或学院实验中心领取、填写《南开大学仪器设备订购单》,并报学校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审批。
2.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设备、软件。
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必须到设备处采购供应科领取或在南开招标网下载、填写《南开大学仪器设备公开招标申请表》,并报学校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审批。
3.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软件。
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必须到设备处采购供应科领取、填写《南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报批表》,并报学校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审批。
4.可民用设备(如手机、相机、摄像机、平板电脑等)。
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必须到设备处采购供应科领取、填写《南开大学可民用设备审批单》(可从设备处网站下载),报经济学院分管校长审批,然后,报设备处以及设备处主管校长审批。
5.在采购设备时,如果需要与厂商签署合同,并要求加盖学校设备合同专用章,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必须填写《南开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到设备处采购供应科登记盖章。
第三环节:采购设备
设备采购方式分为四种:网上竞价、自购、代购、招标。
1.按照《南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设备、软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方式,完成学院和学校审批程序后,到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标采购。
2.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800元至10万元的设备、软件可以实行网上竞价、自购或代购。
网上竞价:持《经济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经济学院经费申请表》和《南开大学仪器设备订购单》到学院实验中心办理网上竞价采购。
代购: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委托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办理购置手续。
自购:专业性较强并且由横向科研经费支付的仪器设备,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但是,采取自购方式必须事先向设备处采购供应科提出申请,自购价格不得高于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审批的价格,否则不能办理报销和入库手续。
第四环节:设备登记
1.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200元至800元的设备、软件。
设备采购后,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并持购货发票到实验中心填写《南开大学低值设备报销凭证》。
2.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8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
设备采购后,设备使用教师或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持购货发票到实验中心填写《南开大学固定资产入帐凭证》,并到设备处采购供应科办理微机入账手续,粘贴南开大学仪器设备专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