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5-11 12:00:00

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办法

实验中心的正常运行需要保证硬件设备、软件资源以及实验室基础设施和环境能够得到及时的维护与维修,同时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室管理都需要有相应的经费支持。为了保证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学院的支持下,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制订了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费的使用方向

1.支持中心实验教学活动:用于实验教学的各种软件和数据库的年费、升级费用等。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培训费用;实验项目费用;支持学生科研创新等的开放性实验的费用;还包括中心自主聘请学院在读大学生技术支持助管费、学生助研开发研究费及工作人员经费等;

2.实验室建设、运行维护等。包括各种线路、电路、环境改造等基建费用和维护费用。

3.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等。

二、经费的预算

1.设备购置的基本原则:(1)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仪器设备性能评估,确定设备更新。(2)根据教师对软件、数据库使用的评价,确定软件、数据库续购或升级。(3)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确定新购置仪器设备、软件和数据库。

2.中心于每学年末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建设计划及设备购置的基本原则等,结合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工作量等,要求分管各项工作的中心副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提交经费预算。在中心主任的主持下,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本着节约、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的原则,讨论、审核经费预算,最后由中心主任综合各项预算,作出中心的学年整体运行经费预算。

三、经费的审批:

由中心主任向学院提交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经费一般从教学经费中列支。

四、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实验中心运行经费由实验中心主任统一负责和管理。经费使用时,需要由申请人提交经费使用申请书,陈述经费的用途和经费的使用原因等,并由相关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中心主任依据学期初制定的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申请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2.经费的使用委托专人进行完整的使用记录,并保留存档,同时作为下一学期制订预算的参考依据。

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08年3月修订

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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