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培育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也是基础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中心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课时占本课程总学时比重达到30%以上的课程称为实验课程。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理论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可担任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初次任课的教师,应由专业组织试讲,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担任主讲任务;初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应由专业组织试讲,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指导实验。
三、开设实验课程的专业应按照培养计划拟订的目标,选择体现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材用于实验教学。
中心鼓励和资助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发展,编写适用性强的高水平实验教材。
四、开设实验课程的专业应制定相应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报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大纲》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验目的;(2)实验内容与要求;(3)实验方式;(4)实验学时安排;(5)实验教材;(6)设备和软件;(7)考核与成绩评定。
五、实验课程应依据实验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范围内选择恰当的实验项目。实验项目一般分为3种类型:基础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
基础型实验:在巩固和加深本学科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掌握实验工具(包括计算机辅助工具等)、计量与统计软件的使用、基本实验方法,培养基本经济实验技能,为以后进行更综合的实验打下基础。这类实验强调验证基础理论,以培养基本能力为主。同时在基础实验中,渐进安排设计性和研究性的内容,以开拓思路,提高学生经济分析和设计能力。
综合设计型实验:重点是提高学生设计能力和实现能力。实验内容侧重综合应用本课程的知识或相关课程知识,设计实施和分析有一定难度的经济学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一般是提出实验任务与要求,给定分析问题和技术指标,由学生自己拟定实验实施方案,并完成实验任务,从中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以后进行更复杂的实验打下基础。
研究创新型实验,是具有研究性和探索性的大型实验。研究型的实验题目往往是从科学研究、经济实践和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中提炼出来的子课题或子系统。学生通过查阅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组织实验、撰写总结报告等过程,获取新的知识和经验,得到全面组织实验的锻炼,从而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六、在安排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实验内容时,应尽量减少基础型实验项目,增加综合设计型实验或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
七、任课教师应及时更新实验项目的内容,反映本学科理论的最新发展,并将教师的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实践。
八、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教师应抓好预习环节,可在实验前通过检查预习报告或提问的方式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达不到预习要求者不能开展实验。
九、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内容完整,实验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书写整洁。
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指出错误或改正错误,写出评语,给出成绩。建议每次实验报告以A、B、C、D、E(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个等级来评定,若按100分制换算A—90分以上;B—80分以上;C—70分以上;D—60分以上;E—60分以下。
十、学期期末实验课程结束时应进行期末考核。实验课程考核应包含实验过程考核、实验报告考核、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实验课程考核成绩计算办法为:
实验课成绩=实验过程考核分+实验报告分+技能考核分+理论知识考核分
南开大学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