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人员守则
发布日期:2015-05-11 12:00:00

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人员守则

一、实验室人员应严格履行《南开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搞好本职工作。

二、在上课前应做好实验设备和实验环境的准备工作,保证正常使用;在实验课进行过程中,应当坚持坐班制,及时排除实验仪器故障;实验结束后,负责实验仪器的整理、归位,并对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后续实验的顺利进行。

三、配合实验教师做好实验课程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四、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

五、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消防等工作。

六、积极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包括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实验室管理与维护水平等。

七、自觉遵守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主动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经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3月修订

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教学资源 | 服务指南 | 科研平台 |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南开大学经济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