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验教学中心卫生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5-05-11 12:00:00

1.保持实验环境的安全、文明、整洁;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桌面、地面、门窗和设备无积灰与蛛网等污物、杂物。 

2.任何人进入实验室不得喧哗打闹,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3.任何人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在走廊堆放物品,保持室内外走道畅通。

4.建立卫生责任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其所负责的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和室内环境进行清洁和养护。


经济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10月(修订)


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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