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15-03-20 12:00:00

一、学生应按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进入实验室做实验。课外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晚间和节假日必须到实验室做实验时,至少有二人以上同时工作。

二、实验前应做好准备,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不做预习和无故迟到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三、进入实验室应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位置做实验,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不得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其它杂物。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四、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对所应用的仪器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气源,启动设备。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要赔偿。 

五、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六、所有实验数据都要如实记录在专用实验记录纸或记录本上,不得随意杜撰和拼凑数据。要认真保存记录,不得随意乱丢。

七、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设备、用具归放原处,将实验场地周围环境整理干净,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各学院、系、教学部应参照本守则制订本单位(室)的细则。

南开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教学资源 | 服务指南 | 科研平台 |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南开大学经济实验教学中心